畜牧業資源化 嘉義縣購車施灌獲補助

▲嘉義縣第一部獲環保署補助的沼渣沼液施灌車。(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嘉義縣第一部獲環保署補助的沼渣沼液施灌車。(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記者陳鐘聲/嘉義報導

嘉義縣政府積極推動『沼液沼渣做農地肥使用,經環保署「108年嘉義縣畜牧糞尿沼液沼渣集運、施灌車輛與機具及農地貯存槽補助計畫」,獲140萬元補助購入嘉義縣第一輛『畜牧業沼渣沼液施灌車』,今(108)年即可投入運輸行列,讓沼渣沼液回歸農田當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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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表示,讓沼渣沼液回歸農田當肥料,不僅減少繳畜牧業納水污費、節省購買化學肥料的費用,還可以河川減少污染負荷,獲沼渣沼液施灌槽車補助的畜牧乳牛場,位於朴子溪流域月眉潭橋關鍵測站上游,自107年起,即積極與附近農民簽署施灌同意書,可施灌水稻及狼尾草田高達51筆。

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作業,經環保署核可補助後,又獲農業處審查同意,施灌沼液沼渣總量每年可達6,443公噸,施灌農地更可到12.7公頃,未來將再投資200多萬元,購置17噸槽車1輛,配合提送施灌槽車營運計畫,提升肥分施灌率,除可減少民眾運輸成本負擔外,更能改善河川水體水質。

嘉義縣政府為了加速畜牧業資源化推動,除由環保局持續推動沼渣沼液資源化外,也將積極推動200頭以下養豬場廢水資源化,已經舉辦過「200頭以下養豬業者宣導說明會議」,邀請農委會農業試驗所進行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經驗分享。

環保局局長張根穆指出,105年開始推動畜牧業資源化政策,核准施灌的畜牧場總場數已占總列管數22%,其中有41場畜牧業通過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8場畜牧業通過農業事業廢棄物個案再利用,3場放流水回收使用澆灌植物,合計施灌農地面積達262公頃,年施灌總量合計196,155公噸,等於一年可省下18,600包化學肥料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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