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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萍表示,菸害防制法規定,禁菸場所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或供應菸品給未滿18歲之青少年可處5萬元以下的罰鍰。新北市則自104年起跨局處辦理「保護青少年遠離菸、酒及檳榔危害專案計畫」經查獲違規首次罰1萬元,再犯裁處3萬並提報市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公安、消防及違建稽查,若違法3次,則罰鍰5萬並公布商家資料。
衛生局這次公布3家違規店家提報「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其中夢想網路休閒館拆除遮雨棚,永樂撞球運動休閒館拆除入口懸掛招牌,全家樹林育園店則是拆除騎樓。
衛生局呼籲,為維護無菸環境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將持續與警方緊密合作嚴查並不定期派員稽查,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心存僥倖,若違法供應吸菸有關之器物或供應菸品予青少年,不論經營規模大小都會嚴懲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