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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俊指出,檢方針對坦承收賄、態度良好、顯有悔意的選民,另為緩起訴處分,給予自新機會,並辦理「廉能法治教育講習」,讓獲緩起訴者認知「選賢與能」不僅是口號,更是現代公民責任。
他說,經統計嘉義地檢署緩起訴的被告有159件315人,考量緩起訴處分對象設籍在不同鄉鎮市,且年齡層偏高,因此自今天起分區、分場次辦理。
今天參與講習的緩起訴處分對象有57人,年齡介於26歲至87歲之間,收賄金額從新台幣500元至1萬元不等,由嘉義地檢署檢察長繆卓然、主任檢察官郭志明等人宣示政府反賄選決心。(編輯:吳佳穎)108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