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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指出,李佩珍自2014年起擔任廈門市海滄區海滄街道青礁村院前社區主任助理,符坤龍則自2017年起擔任廈門市海滄區未來海岸社區主任助理,二人多次就從事社區主任助理工作接受媒體訪問,違法任職事證明確,因此依法處以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強調,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兩岸條例是基於確保台灣安全與民眾福祉,在1992年即制定公布,國人從事兩岸各項交流活動,皆應遵守兩岸條例及相關法令的規範。內政部目前正就其他個案進行行政調查作業,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的國人既知已違反兩岸條例,應主動離任。
陳宗彥也呼籲,中國大陸人士與台灣交流,應在合法的前提之下,不要讓台灣國人誤陷法網。國人對中國大陸人士可能違法的要求更應提高警覺,避免觸法,以確保國家安全與全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