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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表示,考量縣境的幅員遼闊,民眾在申請興建自有住宅,及農業設施時,往返縣府路程遙遠,所以在82年起,已經授權各鄉鎮市公所辦理5層樓以下住宅及農業設施建築執照,但建管法令繁雜,建築技術規則條文千餘條,加上中央機關建管法令解釋函繁多,使民眾、建築師及各公所承辦同仁,不易理解建築法規執行標準,遇有法規疑義時無所適從,而影響建照的審查進度。
翁章梁上任縣長後,不斷提出「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審查改善檢討,要求縣府經濟發展處、各鄉鎮市公所建築執照審查人員、嘉義縣市建築師公會、營造業公會及法制等單位共同研討,針對法規有疑義部份,一起討論執行標準,且讓執行標準公開於縣府網站,減少法規爭議,提升行政服務品質。
翁章梁指出,希望在嘉義縣建築師公會協助下,加速審照時程,並以建管APP及簡訊,主動通知民眾案件辦理情形,達到雙向溝通、解決問題,使建築執照審查流程及資訊透明,強化投資廠商建廠單一窗口服務,提升縣府的服務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