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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上午,林姓女子自認母親擅自取走她撰寫的訴狀,又認為母親在主臥室裡擺放裝有4張百元鈔的玻璃罐是在詛咒她死亡,因而心生不滿,多次打電話質問母親,因電話未接通而更加憤怒。
同日下午,林女母親回電,但林女揚言「妳要是不把訴狀交出來,妳回家我會拿把刀把妳給殺了」,林女隨後將玻璃罐敲碎,並將碎玻璃放到母親主臥室地板,意圖讓母親踩踏玻璃碎片。
林女母親傍晚5時許返家,林女即在客廳內質問母親,更拉扯母親頭髮、出手推打,林母蹲在地板求饒,林女還拿刀朝母親揮砍,進而將刀架在母親脖子上,持續質問母親是否取走訴狀。
林母隨後返回主臥室因踩踏玻璃碎片而蹲坐於地,林女見狀將母親踢倒在地,再猛力踩踏母親,並以鈍物持續毆打母親背部,甚至猛掐母親頸部,直到母親失去意識。
林姓女子犯案後一度外出,當天晚間8時許還下樓丟垃圾,直到晚間10時27分才報案,並謊稱母親被兩個陌生男子攙扶回家,企圖誤導檢警偵辦方向。
林女坦承大部分犯罪事實,檢察官查出林女僅曾於民國102年因環境適應障礙併混合性情緒特徵就醫1次,綜合全案事證認為林女犯案時判斷能力、控制能力正常,今天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認為林女罪嫌重大,且曾長期居住在國外而有逃亡之虞,裁定林女繼續羈押。(編輯:戴光育)108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