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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P發聲明指出,股東拒絕易主是因為監管單位要求他們修改投票權規範。EDP章程規定任一股東都不能持有超過25%投票權,不論其持股多寡。聲明表示,股東大會決定不修改公司章程。
葡萄牙證交所要求EDP修改投票權規定,作為它同意放行這項收購案的條件。
長江三峽集團已經是EDP最大股東,持有該公司23.27%股權。
長江三峽集團去年5月提出收購EDP計畫,提議以每股3.26歐元收購,但EDP認為開價過低。
儘管如此,EDP執行長梅西亞(Antonio Mexia)在股東大會後宣布,「我們對公司未來以及我們與中國長江三峽集團的夥伴關係有信心。」
長江三峽集團本週稍早已表示,不論股東大會結果為何,它仍會是EDP的「長期策略投資者」。
自2010年起,中國企業便在歐洲挹注至少1450億歐元,但最近卻有趨緩狀況,因為部分歐洲政府緊縮外國公司收購規範。(譯者:王品軒/核稿:劉學源)108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