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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配合嘉義市鐵路高架延伸,所需工程費用總計約240.73億元,林佳龍當場允諾同意「核定」,其中嘉義縣政府土地取得費用15.16億元、非自償經費22.03億元及自償性經費5.92億元,共43.11億元,則由嘉義縣政府自行負責。
林佳龍表示,過去鐵路高架提案來回4次,目前已經協商台鐵局、鐵道局,開會前要先進行預審,不要因為打回票而影響時程,月底前也會協助縣政府提出可行性評估一定要可行,希望能趕在今(108)年11月核定。
翁章梁指出,嘉義市鐵路可以高架化,嘉義縣鄉也充滿期待,希望交通部可以支持嘉義縣民雄、水上段高架計畫,儘速處理核定可行性評估。
陳明文則說,嘉義鄉親已經等不下去,我們希望 5 月底提出可行性評估修正報告,交通部於一個月內審查,希望行政院盡速核定,最慢在11月底前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