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政院修選罷法修正案 對不實廣告開重罰

行政院會14日通過《刑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會後轉述,蘇貞昌表示,有人誤以為是要對付集會遊行者,這是大大錯誤。(圖/記者林人芳攝,2019,03,14)
行政院會14日通過《刑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會後轉述,蘇貞昌表示,有人誤以為是要對付集會遊行者,這是大大錯誤。(圖/記者林人芳攝,2019,03,14)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16)日討論選罷法修正草案,主要是針對企圖影響選舉之不實廣告,即時予以下架及移除,依法對不實的選舉廣告,參選人得向法院聲請緊急限制刊播令,法院須於3天內做出裁定,違者最高裁罰新台幣200萬元,並且得連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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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草案內容,競選期間若有不實廣告,參選人可向法院聲請限(禁)播令,法院須在3天內做出裁定,要求刊播業者下架或做必要處分;若業者不作為,可處20萬到200萬元罰款,並可連續處罰。《NOWnews今日新聞》將與您一同關心。

行政院並將於11點10分召開會後記者會,由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主持說明,《NOWnews今日新聞》也將與您一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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