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怨軟禁限制行動 被中國逮捕2加人情何以堪

中央社 國際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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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多倫多19日綜合外電報導)華為財務長孟晚舟抱怨在加拿大的軟禁生活,馬上有人把她的軟禁條件和中國逮捕的2名加拿大人處境相比,因為孟是在自宅軟禁,而2名加人卻關在單人牢房,想找律師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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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報導,47歲的孟晚舟遭軟禁在溫哥華期間,可接觸律師,移動相對自由,因此她抱怨軟禁行動受限後,立刻有人把她的軟禁條件和兩名遭中國拘禁的加拿大人遭遇相比。

加拿大去年12月依據美國逮捕令在溫哥華機場逮捕孟晚舟。她被控共謀欺騙全球性銀行,隱瞞華為與一家在伊朗營運公司的關係。

加拿大逮捕孟晚舟後,加國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商人史佩弗(Michael Spavor)遭中方鎖定,本月稍早被依國家機密等罪名遭中國逮捕。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University ofBritish Columbia)專精中加關係的教授伊凡斯(PaulEvans)表示:「孟女士和兩名加拿大人拘禁條件的不同,相當引人關注。」

伊凡斯說,兩相比較,可能氣死加拿大人。

加拿大外交官表示,康明凱和商人史佩弗無法接觸律師或保釋,每天早、中、晚被問話,牢房夜裡還不准關燈。

相較之下,孟晚舟去年12月繳交1000萬加幣(約新台幣2億3383萬元)的保釋金後,被軟禁在她價值560萬加幣(約新台幣1億3114萬元)、6房5衛的溫哥華豪宅。

她13日在華為內部論壇「心聲社區」發表的信中寫道:「我在溫哥華時,身體被限制在極有限空間內,但我的內心從未如此地多采多姿和寬闊。」(譯者:鄭詩韻/核稿:劉淑琴)10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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