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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君禮說明,屋頂型太陽光電涵蓋工廠、農業設施、公有房舍及住宅類型,有媒體報導,住宅型綠能屋頂因施作面積小,對廠商誘因不足,導致進度落後,但其實政策設計上,已提高躉購費率作為誘因,整體來看,太陽光電的設置進度還算順利。
李君禮解釋,屋頂型太陽光電除了一些違建個案,法規限制較少,進度也比較快,相較之下,地面型太陽光電會涉及地目變更、生態環保等議題,需要政府從中調和。
不過屋頂型太陽光電小的話,面積可能只有30幾坪,地面型案場可能是30公頃、甚至超過100公頃,規模差距非常大,也因此,確實可能會有廠商投入地面型案場意願較高的情況。
李君禮表示,當初政策設計時有考量到屋頂型太陽光電因為面積小、成本相對高,較不具規模經濟效益,因此收購電價價格較高,躉購費率最小面積1度電可達新台幣5元,相較之下,地面型大面積案場,1度電可能只有4元上下。
李君禮表示,推動太陽光電的過程中,勢必會有大大小小的問題浮現,部分在政策設計實已有考量,不過經濟部仍會滾動檢討,力求太陽光電各個階段目標都要達標。(編輯:鄭雪文)108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