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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日當天,日本政府所公告的是「對內直接投資等相關業種告示等的修正」。其內容所提到的,是列舉出在進行對內直接投資時,必須事前進行申報的業種。而提出這項告示的,則包含日本經濟產業省、財務省等,共 10 個中央單位。
此次,日本政府為了防止安全保障上的重要技術外流,並預防在防衛生產、技術基礎出現損毀的情事,以及適度防止在日本的安全保障上造成重大影響。新納入了積體電路製造業、半導體記憶媒體製造業、光碟 / 磁碟 / 磁帶製造業、電路板製造業、有線通訊設備製造業、行動電話 / PHS 製造業、無線通訊設備製造業、電算機製造業、個人電腦製造業、外部記憶裝置製造業、軟體外包業、嵌入式軟體業、套裝軟體業、有線廣播電話業、資訊處理服務業等。
此外,區域性電信通訊業、長距離電信通訊業、其他類別固定電信通訊業、行動電信通訊業、網際網路服務供應業,在適用範圍上也都作出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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