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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表示,法尼新創科技公司透過說明會、網路與通訊軟體發布訊息,迅速吸收許多民眾加入投資行列,共同對外推銷相關投資方案,並以「吸後金補前金」方式,支付先前投資人依契約應得的紅利分潤,投資人其餘款項則挪為己用。
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後,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追查,偵結前已查證262名投資人,查證被害金額達3億3521萬6000元,依帳證等資料估算犯罪所得達17億7811萬元,經比對扣案檔案與外部金流等資料,估算遭吸金投資人約2000人。
檢察官表示,檢方在偵查終結後,依修正後銀行法之違反「非銀行不得經營準收受存款業務達1億元以上」,以及期貨交易法之「非法經營期貨經理事業」等罪嫌將田書旗與黃淑霞夫妻等13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裁定宣告沒收、追徵被告田書旗等人資產。(編輯:張銘坤)108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