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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歐珀指出,台灣已經是民主國家,不同於君主世襲,雖然目前實施的「總統制」人民享有直接民權,但總統卻是有權無責,頂多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因此,恐未盡完善,所以他主張「內閣制」應較合適;這樣主張是因為「內閣制」政府的閣員是從議會產生,可以避免與社會脫節,而行政與立法有良好的互動連繫,也可以提高政府的效率及避免政變的發生。
呂國華則認為,台灣目前的國家體制既不是總統制也不內閣制,經常造成權責不分,如果要修憲的話,應朝向「內閣制」,如此則國會議員可以兼任閣揆及部會首長,而國會議員是民選產生,非常了解地方的需求與問題,未來中央決策及法律制定,才能契合民間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