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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 47 家。違反性工法,則有 8 家。
勞工局指出,本次名單中,國光客運、大有巴士及統聯客運違規情形相當嚴重,主因為勞工超時工作或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等,按其違規次數分別遭處罰鍰 120 萬元、100 萬元及 75 萬元。
此外,港商 World Gym 因未足額給付勞工加班費及未給予國定假日加倍工資,分別是第 7 次及第 2 次違法,總計裁罰 90 萬元;三洋窯業則因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未足額給付勞工加班費、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及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共處 75 萬元罰鍰。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 100 萬元,會依照違規次數及僱用勞工人數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將加重裁罰金額 20%。
陳瑞嘉說明,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 101 人以上為例,若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 1 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 10 萬元起算,若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加重處罰後,裁罰金額將至少從 12 萬元起跳,呼籲雇主要遵守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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