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稚兒女3屍4命案 投檢:子女非父母財產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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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日電)一名懷孕的吳姓女子昨天與稚兒女溺斃於南投市某處溪流,南投地檢署今天呼籲,未成年子女非父母財產,任何人都應尊重他人生存權利,若有情緒或任何問題,應尋求建議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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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懷孕約2個月的30歲吳姓女子昨天帶4歲兒子、2歲女兒從竹山鎮住處到娘家所在地南投市東山里,最後被發現溺斃東山吊橋水域。

警方初步排除母子女3人遭人殺害可能,南投地方檢察署今天相驗遺體,確定死者皆生前落水,身上無其它明顯外傷,死者家屬對死因無意見。

南投地方檢察署今天指出,昨天傍晚在南投縣南投市東山吊橋附近發生1名成年女性及2名兒童死亡案件,死者為母親與子女關係,隨即由檢察官鄭文正指揮南投縣警察局南投分局就現場狀況確實蒐證,並調取沿路監視器錄影畫面,以釐清案情。

南投地檢署表示,地檢署檢察長張曉雯第一時間指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南投分會派員慰問,並協助死者家屬,迅速提供家屬法律及心理層面幫助,並說明犯保協會功能,撫慰並陪伴犯罪被害家屬,發揮柔性司法保護功能。

南投地檢署指出,未成年子女非父母財產,任何人都應尊重他人生存權利,若有情緒或任何問題,宜尋求親友或專業機構建議或協助,避免憾事發生。(編輯:戴光育)1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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