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載運數百公斤海豚肉 岸巡查獲送辦

▲第一岸巡總隊查獲漁船載運已支解的海豚肉。(圖/第一海岸巡防總隊提供, 2018.04.03\\)
▲第一岸巡總隊查獲漁船載運已支解的海豚肉。(圖/第一海岸巡防總隊提供, 2018.04.03\\)

記者李清貴/宜蘭報導

第一岸巡總隊昨(2)日在南方澳查獲一起漁船載運已支解的海豚肉6袋,經確認這些海豚肉共計283.84公斤,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宜蘭地方檢察署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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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海岸巡防總隊表示,海巡署北區巡防局第一巡防區雷情操作員昨日上午8時25分在雷達螢幕上發現一艘航跡可疑船隻,於是立即通報南興安檢所人員針對該船加強安檢,15時26分該船進港,南興安檢所查艙專精小組上船實施安全檢查,當場查獲船上載有疑似已遭肢解的海豚肉6袋,共計283.84公斤,隨即對船長及船員展開調查。

之後會同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畜產科人員進行初步鑑定,確認為海豚肉,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八條及第四十一條移送宜蘭地方檢察署裁處。

第一海岸巡防總隊表示,該署除了查緝走私及非法入出國外,生態及環境保育也是重點工作,因此呼籲漁民切勿捕殺海洋保育類動物,以免觸法遭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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