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提供便民服務 心障礙手冊到宅換證

▲心障礙手冊換證「到宅輔導申請服務」記者會。(圖/記者洪佳伶攝,2019.03.027)
▲心障礙手冊換證「到宅輔導申請服務」記者會。(圖/記者洪佳伶攝,2019.03.027)

記者洪佳伶 / 雲林報導

為協助雲林縣持有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的身心障礙者,能夠順利在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規定108年7月10日的期限內換發新制身心障礙證明,避免ㄈ因為未換證而造成權益上的損失,雲林縣政府於今(27)日上午10點在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2樓舉辦「持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換證『到宅輔導申請服務』記者會」,希望透過主動協助的便民服務來確保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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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長林文志表示,依據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106條規定,持有早期綠色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的身心障礙者,必需在104年7月11日到108年7月10日間,到戶籍所在地的公所申請換發新制、粉紅色的身心障礙證明,此項規定是中央為了讓各縣市政府能夠透過每五年一次的換證,由社工主動瞭解身心障礙朋友的需求,以提供更合適的福利服務所建立的制度,避免身心障礙朋友可能因為資訊上的落差以及持有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皆未更新,明明障礙程度改變或有更新更適切的福利服務卻不知道可以申請,因此配合中央法規,需將「綠色」的身心障礙手冊全面換成「粉紅色」的身心障礙證明。

雲縣提供便民服務 心障礙手冊換證 ▲社會處長林文志說明持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換證。(圖/記者洪佳伶攝,2019.03.027)

林文志指出,雲林縣現有5萬多名身心障礙者,其中持有永久效期手冊需要換證的身心障礙者約有2萬7,500名,自104年7月實施新制制度至今,透過各鄉鎮市公所、村里長、村里幹事及社工的努力之下,目前雲林縣的換證進度已達98%,但還有約2%、500位的身心障礙者尚未至公所申請換發。如未在今(108)年7月10日以前完成換證,所有有關身心障礙的福利服務都將停止適用,直到完成換證之後才能繼續使用。

林文志強調,由於距離期限只剩3個多月,所以接下來將由縣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的社工針對這些行動不便又無親屬協助的朋友,主動到宅協助辦理換證申請,這是縣府針對行動不便身心障礙者主動推出的便民服務,也希望透過這個記者會提醒民眾有任何問題可撥打縣府電話詢問,千萬不要忽略了與自身權益至關重要的相關政策。

現場也有許多已完成換證的身心障礙朋友現身說法,表示持永久身心障礙手冊改換證明,只需攜帶身分證、照片及印章直接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辦理,不用再到醫院鑑定,就會有公所人員和社工主動提供福利服務的介紹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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