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女兒當性奴長達8年 香港獸父遭重判

▲絕大多數性侵發生在熟識的親友家裡或學校、補習班、安親班教室,大多是熟人所為。(圖/翻攝網路)
▲絕大多數性侵發生在熟識的親友家裡或學校、補習班、安親班教室,大多是熟人所為。(圖/翻攝網路)

國際中心 / 綜合報導

做父親的竟對親生女兒伸出狼爪,行徑極度卑劣、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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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失業的51歲男性,多年來將親生女兒當作性奴,從2009年起,至少在家中性侵女兒12次,第一次發生時女兒年僅9歲,一直持續到女兒17歲,歷時超過8年。更誇張的是,他竟在犯案後,對妻子宣稱「你女兒的胸部雖然沒有媽媽大,但摸起來很舒服。」最後母親帶著女兒搬走,女兒同時向老師求助,社工介入後,整起案件曝光。

據警方調查指出,現年51歲的被告曾擔任過電子廠工人、送貨員及保全,目前失業中。他在1987年就曾因非禮罪遭到罰款,案發前與妻女一家三口同住,女兒首次遭性侵時只有9歲,一直忍耐、默不作聲,而且被告坦承,在至少12次的性侵中,只有兩次使用保襝套。直到2018年1月16日,他與妻子吵架後,妻子離家出走,女兒因為不願與父親同住,跟著媽媽一起離開,但又因擔心經濟狀況跟老師求助,並透露自己遭父親性侵,社工介入後並報警,這名獸父才遭到逮捕。

▲獸父在高院庭審時,坦承自己性侵女兒的行徑,「比起吃掉子女更殘忍」。(圖/翻攝網路)

獸父落網後坦承,自己曾跟女兒「發生少少的性行為」,求情時更承認自己的行為「比起吃掉子女更殘忍」。據了解,現年19歲的受害者有嚴重創傷後遺症,無法與異性交往,需接受心理輔導。

法官在審判時,怒斥這名獸父濫用父親的身份和權力,為滿足一己私慾,對女兒無情地蹂躪,痛批他的行為極度卑劣、令人髮指。最後被告因6項非禮及6項性侵罪,被判16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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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