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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檢署今日下午再傳告發人林國慶及黃越宏等2人,林國慶要求檢方調閱陳明文在高鐵300萬元案發後失聯期間的通聯紀錄,查明是否有與法務部次長蔡碧仲電話聯繫?同時提出質疑陳明文,需要錢為何姪子要分多次提領?且在當初開記者會時,為何不一次說明清楚?要求檢方請高鐵提供案發當日的錄影,追查現金上的封條,是否與陳所提供的銀行往來紀錄是相同的?
黃越宏認為,陳明文300萬現金案涉有「來源不明」、「數量不相當」,且涉逃避「洗錢防制法」規範等3點構成犯罪要件;此外,他曾接獲民眾爆料陳明文的300萬元現金,與廣告看板的補助有關,將提供相關證據給檢方參考,至於是什麼證據?基於偵查不公開,不便說明。
王金山則手持「力排政治壓力,江炳勳檢察官加油」的看板到場聲援,並要求「馬上隔離偵訊,測謊相關當事人,有串證之虞者立即收押禁見,包括投機政客陳明文!」
陳明文委任的陳澤嘉律師對記者的相關詢問,則以「之前都已經回應,交由司法調查證明清白」帶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