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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oBike業者缺乏自主管理能力,車輛破損故障,違停棄置妨礙市容景觀,屢遭民眾檢舉,交通局多次通知業者仍無法有效改善,因此自去年6月嚴禁oBike利用本市道路佈放車輛營業,並聯合環保局、警察局和高灘處執行專案行動,動員29區清潔隊人力、調派民間拖吊業者,全力清除,全部移置於八里拖吊場。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科長許芫綺表示,oBike大量投車,最遠遍及金山、萬里、平溪、坪林等偏鄉地區;期間,交通局多次以寄發雙掛號的公文要求業者自主巡查,並通知領回oBike,但全都因無人招領退件。
許芫綺表示,oBike清除專案行動共計拖吊清除6,308輛,由於業者早已退出市場,交通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1條規定公告一個月後仍無人認領即可拍賣。
![▲oBike清除專案行動共計拖吊清除6,308輛。(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https://media.nownews.com/nn_media/thumbnail/2020/05/1590663120844-27f44d09ad42460d898507a7634aad96-800x600.jpg?unShow=false)
鍾鳴時表示,「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暫行自治條例」今天經市議會一讀通過送法規會審查,未來實施後,業者需繳納使用權利金和保証金,並規範業者的權利義務,對車輛違停,市府可依法移置、保管和拍賣,以有效管理共享運具,遏止類似oBike亂象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