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接受中國疫苗?陸委會:陸方從未表達願意提供使用

▲近日有呼聲傳出要政府開放中國疫苗,陸委會回應雖然兩岸有醫療合作協議,但陸方從未主動表達提供疫苗的意願。(圖/翻攝自NOWnews資料照)
▲近日有呼聲傳出要政府開放中國疫苗,陸委會回應雖然兩岸有醫療合作協議,但陸方從未主動表達提供疫苗的意願。(圖/翻攝自NOWnews資料照)

國際中心林孝萱/綜合報導

新型冠狀餅病毒(COVID-19)疫情持續在各地延燒,各國相繼進行疫苗施打計畫,近日前總統馬英九呼籲不要放棄其他疫苗來源,提出不該拒絕中國疫苗。近日衛福部長、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透露疫苗取的受阻,讓台灣採購疫苗的情況備受關注。陸委會今(18)日回應,有關疫苗開放需要符合法規,而自疫情以來陸方從未向台灣提供疫苗相關的資訊,也沒有主動表達願意提供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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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批准疫苗投入使用的英國,近日累計已有超過1500萬居民接種第一劑,接種率排名世界第三,僅次於以色列、阿聯酋。但也傳出病毒出現新型變種、合體,讓科學家擔憂疫苗效用,持續進行研究。台灣方面,衛福部長陳時中昨(17)日對中國疫苗問題強調,採購必須符合安全、有效、可以買、有人願意用等4原則,目前中國前3項都不符合。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18)日對中國疫苗議題回應,再次強調陳時中部長的「4原則」,並指出,不只是新冠疫苗,中國大陸所有的各類疫苗都是屬於經濟部國貿局公告納入大陸物品不准輸入項目的總彙表。

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的規定,中國大陸的疫苗不得輸入到臺灣;有關《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兩岸雙方可在平等互惠的原則下進行交流,包括雙方進行傳染病的檢疫、防疫資訊交換通報以及疫苗研發等交流合作等事項。

邱垂正指出,雖然有《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但醫藥衛生相關合作還是要符合台灣既有的法律規範,陸委會也根據協議向疾管署了解。目前自從疫情以來,陸方並未透過該協議的管道,向台灣提供陸製疫苗相關的資訊,也沒有主動表達願意提供疫苗使用。

陸委會呼籲,希望外界對於新冠疫苗的問題都能夠聚焦在公衛的專業領域,才能有助於整體防疫需求、維護國民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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