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者禁在家檢疫 中市府:違反開罰1至15萬元

▲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台中市居家檢疫替代所共有29家,房間數為1760間,量能足夠(圖/市政府提供2021.6.28)
▲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台中市居家檢疫替代所共有29家,房間數為1760間,量能足夠(圖/市政府提供2021.6.28)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因應(Delta)變異株病毒入侵台灣,中央宣布自6月27日起,全面提升邊境檢疫措施,入境旅客一律住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不可在家居家檢疫。市長盧秀燕表示,自重點高風險國家返台者,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14天,且須於入住時、檢疫期滿共進行2次PCR檢測。籲請海外返台的民眾配合圍堵變種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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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今(28)日下午召開台中市疫情指揮中心線上記者會說明,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報告,印度變異株(Delta)已在全球約92個國家出現,其中包括台灣,且具有高度傳播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民眾自27日起從重點高風險國家(巴西、印度、英國、秘魯、以色列、印尼及孟加拉)返台者,一律要入住「集中檢疫所」14天,且配合入住時、檢疫期滿進行PCR檢測。

盧秀燕進一步說,「非重點高風險國家」的入境旅客也規定一律入住「防疫旅宿」,在台中稱之為「居家檢疫替代所」,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且須於檢疫期滿前進行一次PCR檢測,若違反相關規定將開罰1至15萬元,籲請從海外返台的民眾配合,齊心協力圍堵變種病毒。

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中央規定從7國重點高風險國家返回的民眾,自空港或海港入境後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旅客不需支付檢疫所及採檢費用;另非重點高風險國家則需自費入住防疫旅宿,或集中檢疫所14天,提醒市民返國前應先行填報防疫旅宿或檢疫所地點,若民眾未依法前往檢疫地點,將依規開罰1至15萬元,切勿存有僥倖心態。

吳世瑋進一步指出,台中市居家檢疫替代所共有29家,房間數為1760間,截至今日止共入住457人,量能足夠,而其中5家市民館提供台中市民及在台中求學、工作者有檢疫需求者申請入住,居家檢疫替代所每日收費2000至3000元不等(含三餐及住宿),視入住房型收費,一人一房,具單獨衛浴及空調,讓有需求的民眾安心度過14天檢疫期,降低疫情擴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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