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聲明「雞排妹不是小三」 律師:沒有法律效力

▲「保時捷男」王先生澄清鄭家純並非第三者。(圖/圓神提供)
▲「保時捷男」王先生澄清鄭家純並非第三者。(圖/圓神提供)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鄭家純(雞排妹)今(16日)凌晨更新小三風波最新發展,「保時捷男」王先生發布聲明,承認曾和鄭家純交往後分手,但仍私心把對方當「心靈上的女友」,並向現任女友A女及鄭家純道歉,不過律師卻點出該份聲明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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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家純關濾鏡的自拍照。(圖/鄭家純臉書)
▲▼鄭家純感情世界備受關注。(圖/鄭家純臉書、IG)
▲有人認為是雞排妹平常敢露敢言,作風大膽所以也難怪性騷擾找上門。(圖/截自鄭家純IG)
知名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文,除了揶揄王先生的「心靈上女友說」,也指出聲明人僅在文末署名「王先生」3字,實務上沒有法律效力,「應該簽全名才有效力」,不過說:「其實他們自己開心就好,我們只是看戲的。」

貼文引發網友熱議,「哇!那我也有很多心靈上的男友」、「志玲也是我心靈上的女友」、「這聲明沒有法律上意義,要效力幹嘛」、「我想,他們想保有隱私,雞排妹拿到的應該是有全名」!

針對「保時捷男」聲明的法律效力,《NOWnews今日新聞》詢問其他律師,對方表示,因為使用「王先生」不夠特定,是否被認為有效,要看該聲明主張的目的為何,若只是單純澄清,也不對任何事發生效力,是不是真為王先生本人也無所謂。

不過律師表示,若此份聲明牽涉誹謗等法律問題,可作為法律爭議的證明文書,是否有效才會變得有意義。(編輯:楊穎軒)

▲「保時捷男」王先生聲明。(圖/王先生提供)
▲「保時捷男」王先生聲明。(圖/王先生提供)
▲趙小姐發聲明。(圖/鄭家純臉書)
▲A女(趙小姐)聲明也沒簽全名。(圖/鄭家純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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