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應回歸本業 議員:不應兼職招標工作

▲中市議員何文海指出,教育局與學校應該各司其職,回歸各自該有的本位工作,不應兼職其它非本身業務。(圖/柳榮俊攝2021.8.9)
▲中市議員何文海指出,教育局與學校應該各司其職,回歸各自該有的本位工作,不應兼職其它非本身業務。(圖/柳榮俊攝2021.8.9)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學校應回歸本業,是否可負責發包作業?台中市議員何文海今(9) 日質詢指出,近日接獲民眾陳情,市府教育局已多年都把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模範生獎牌業務發包給台中市立大安國民中學招標,原本該由教育局專責的招標業務為何多年都委外給大安國中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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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表示,教育局統一採購或委託學校辦理,皆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惟涉及人力調度、採購效率及掌握各校需求等考量因素,將通盤檢討聽取各界意見後,調整目前採購作業機制。

何文海說,教育局與學校應該各司其職,回歸各自該有的本位工作,不應兼職其它非本身業務。外界商務有關的採購、簽約應該交由地方政府統籌辦理,讓校長與總務主任專心辦教育與關注校園的修繕維護與補強,方能還給教育人員乾淨、單純的工作環境。

何文海表示,台中市模範生獎牌公開招標公告中,明文規定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其中的財物即包含原料,但得標廠商製作的模範生獎牌玻璃來源卻是中國,已明顯不合規定。規格說明書中也明文表示獎盃(牌)設計以一體成形、避免頭重腳輕為原則,但得標廠商製作的獎盃顯然是經由組裝且下方是木頭,上方是玻璃粘接而成,明顯不是一體成型,而且頭重腳輕,成品與規格說明書中的規定完全不符。

109學年度模範生獎牌採購案,教育局說,學校於今年6月9日召開工作小組會議,並外聘二位採購法專家審查,經審視廠商提供商品出廠證明相關文件,再審視在台灣加值比例超過法規要求的35%,合乎法規國產品的定義。



而模範生獎座設計,下方是木頭、上方是玻璃組裝而成,似未符規格說明書一體成型規定,因此案採最有利標由委員評審產生,教育局除尊重委員評選結果,也將列入教育局採購案例檢討,作為日後辦理採購時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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