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執法首日 鹽埕警就查獲酒駕通緝犯

▲男子酒測值超標被帶回警局,還被發現是一名通緝犯。(圖/翻攝畫面)
▲男子酒測值超標被帶回警局,還被發現是一名通緝犯。(圖/翻攝畫面)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

高雄鹽埕警分局為配合警察局規劃於9月1日至3日執行全市同步「交通違規大執法」,針對轄內交通事故分析、檢討,滾動式調整易肇事地點,編排警力主動式加強點、線、面全面精準執法,鹽埕警首日即在七賢三路攔下1名55歲的酒駕蔡姓男子,進一步查證發現蔡男亦為高雄地方法院發布之酒駕公共危險罪之通緝犯,全案訊後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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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統計分析,今年1月至8月高雄鹽埕區無A1交通事故,另 A2交通事故發生192件中受傷有262人,比109年同期減少27件中減少38人受傷,單純財損A3事故發生202件,比109年同期減少11件,鹽埕分局藉由滾動分析及加強精準執法有效防制鹽埕區交通事故發生。

鹽埕分局於9月1日至3日執行「交通違規大執法」,共計舉發易肇事違規案件即有酒駕4件,闖紅燈36件、轉彎未依規定13件、無照駕駛5件、違規停車3件,其中並於線上查獲高雄地院108年發布通緝犯1名,而且通緝的罪名也是酒駕公共危險罪。

鹽埕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在9月1日首日執行交通大執法取締重大違規專案勤務時,就在七賢三路見1名蔡姓男子騎乘機車疾速行駛卻一路搖搖晃晃且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遂予以攔停盤查,現場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檢測,檢測值超標,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依法帶返分隊偵辦,交通分隊警方進一步查證蔡姓男子身分後發現,蔡男亦為高雄地方法院發布之酒駕公共危險罪之通緝犯。

經了解,蔡男因疫情影響,趁著工作停工期間,前往友人家中飲酒,喝啤酒加保力達後,自認為沒有酒醉,抱持著僥倖心態,騎機車因駕駛行為異常遭警方攔查,殊不管自己仍有酒駕公共危險罪案遭通緝在身,仍挺險酒駕,幸及時為警察攔下,避免造成用路人危險,全案訊後依法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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