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用「五倍券」推優惠 北市府:最重可罰25萬

▲醫院若用「五倍券」推優惠,北市衛生局表示,違反醫療法第86條最重可罰25萬。(圖/NOWnews資料照片)
▲醫院若用「五倍券」推優惠,北市衛生局表示,違反醫療法第86條最重可罰25萬。(圖/NOWnews資料照片)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振興五倍券正式上路後,部分醫療院所以此進行促銷、打廣告,台北市衛生局今(25)日表示,醫療院所不能以「優惠」、「折扣」、「送療程」等商業廣告手法來促銷,違反《醫療法》第86條可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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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今日的防疫因應記者會上,媒體詢問用五倍券推優惠折扣的罰則?北市衛生局專門委員歐佳齡表示,根據《醫療法》第86條不得以不正當方式做宣傳,所謂不正當包括不能以「優惠」、「折扣」、「預付費用」、「贈送療程」等商業廣告手法來促銷,違規可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

歐佳齡表示,110年度迄今接獲違反醫療廣告案件526件,其中裁處違規醫療廣告案件56件,罰鍰達308萬元,到目前為止利用五倍券宣傳的違規廣告裁處案件已裁罰4件,罰鍰共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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