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台灣電影中心OT招商 議員憂無人投標

▲中台灣電影中心OT(營運移轉)案,議員陳文政指出,招商內容中,要求的營業內容包山包海,無法吸引廠商投資上億的金額(圖/柳榮俊攝2021.11.8)
▲中台灣電影中心OT(營運移轉)案,議員陳文政指出,招商內容中,要求的營業內容包山包海,無法吸引廠商投資上億的金額(圖/柳榮俊攝2021.11.8)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中台灣電影中心斥資16億興建,是水湳經貿園區的重要地標。今(8)市議員陳文政質詢指出,但OT(營運移轉)案的招商內容中,要求的營業內容包山包海,完全沒有考量到今年因疫情衝擊,民間影城百貨業者紛傳倒閉、經營困難,無法吸引廠商投資上億的金額。他憂心,OT案恐無人投標,新聞局長黃國瑋說,採取OT模式引入民間經營能量,在影視營運主軸下納入動畫及漫畫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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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政表示,上半年疫情衝擊下,全台已有多家影城業者關閉據點,產業前景並不明朗。但檢視中台灣電影中心OT文件中的營運要求,「2個廳只能播國片藝術片」「辦理影展」「發展動畫漫畫」「發展文創產業」等,電影中心儼然變成「文創園區」,恐讓投資方怯步。


陳文政以影展為例指出,去年10月未受疫情衝下,新聞局轄下的影視發展基金會,辦理經費1500萬之「國際動畫展」,收入僅有38萬元;若是民間業者承攬,恐禁不起這樣燒錢。


此外,陳文政也強調,對比文化部下的全國五大文創園區計畫,目前僅有台北華山在成立六年後轉虧為盈,其他園區都無法獲利;這些案例,都可能導致投資方對中台灣電影中心OT案沒有信心。質疑新聞局,OT內容在擬定時,根本沒有參考過國內外相關案例,導致OT內容像許願樹一樣「想要什麼就寫什麼」。


陳文政表示,電影中心內部尚未裝修,OT案要求業者初期設備投資金額不得低於3.56億,每年定額權利金也不得低於1500萬,等於初始投資金額就接近4億,他說影城、百貨業者不是「盤子」,直言OT案並不樂觀,應做好調整內容再次招商的準備。希望新聞局要審慎評估OT案的招商內容,不要讓OT案胎死腹中,否則將嚴重影響市府團隊的執政績效。


新聞局表示,中台灣電影中心新建工程已於今年完成驗收,未來營運將延續市府既定政策,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採取營運移轉(OT)模式引入民間經營能量,在影視營運主軸下,納入動畫及漫畫元素。


新聞局指出,促參前置作業已委託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積極推動,陸續完成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等工作,今年3月起陸續邀請業者現勘,7月舉辦線上招商座談會,持續聽取業界、專家學者意見並擬定營運條件,全案已於今年1028日公告招商,設定營運年期為15年,如營運優良且符合條件者得申請續約15年,盼結合民間創新活力,打造中台灣電影中心成為特色營運主題場館,滿足前往水湳經貿園區的旅客休閒娛樂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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