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幼教師遭檢舉十大惡狀調查中 教育局已准退休

▲議員張家銨質詢指出,幼教師遭家長檢舉虐童還在調查輔導中,但教育局今年12月7日已准退休。(圖/柳榮俊攝2021.12.13)
▲議員張家銨質詢指出,幼教師遭家長檢舉虐童還在調查輔導中,但教育局今年12月7日已准退休。(圖/柳榮俊攝2021.12.13)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某國小附幼教師遭家長檢舉虐童,要求學童撿拾地上飯菜吃,且不整理教室造成蟑螂、螞蟻竄行等十大惡狀,該名教師還在調查輔導中,卻教育局今年127日已准退休。今(13)日議員張家銨質詢指出,這名教師已換了6校,屢被家長投訴,多次以「請長假」規避調查,她質疑,處理不適任教師案就息事寧人?放任教師疑似虐童卻不調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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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銨指出,該名教師的教學態度與作為,被家長列出「十大惡形惡狀」,包括1.唆使孩童撿地上食物吃;2.未盡到維護教室整潔,蟑螂、螞蟻四處竄行;3.對於年幼孩童身理需求充耳不聞;4.忽視特教生,放任孩子做出危險舉動;5.任課期間滑手機看股票。6.聯絡簿、學習單時常遺漏;7.漠視家長反映、拒絕溝通、冷處理;8.午休期間逕自午覺;9.孩子校內受傷第一時間不是關心聯絡家長,而是裝沒看見,讓孩童自行處理;10.點心時間疏於照顧,孩子餓到下課。


張家銨表示,該名教師的教學態度與作為,屢被家長投訴,而一遇到投訴,該師就開始「請長假」或是轉而「介聘到其他學校」,同樣的手法屢次規避調查輔導機制,持續流竄於各幼兒園,造成多位孩童接連受害。


張家銨指出,教育局早在127日核定退休,129日還發文給人本基會承諾會輔導該名教師,1215日要召開本案第三次校事會議,然該名教師也將於同日生效退休申請,屆時調查會議的當事人已經退休,調查會議顯然徒具形式,更是違反教師法規定。


教育局長楊振昇答覆表示,已啟動「不適任教師專審會」調查。


張家銨表示,幼教師的行為對於幼兒園時期的孩童,在認知形塑上有相當大的影響,嚴重的話可能造成幼童學習恐懼等後遺症。請教育局重新檢視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的處理,避免屢遭有心人士藉此漏洞逃避調查,繼續介聘他校殘害國家幼苗。


市長盧秀燕指出,過去對於疑似不適任教師,常以調到其他學校的方式處理,此作法恐會禍害下一個學校,她認為,未來針對疑似不適任教師,不能以調動到其他學校當作解決辦法,應就個案現況進行處理。教師要留或退,都應考量在原校處理完畢,不應還沒有完成調查就調動,目前教育局已在研議調整相關辦法,她指示教育局加快處理。


教育局表示,依教師法第28條規定,教師涉有第14條及第15條規範情事而有解聘必要時,學校自知悉日起不得同意其退休,經查該師於12月初提出退休申請,因退休屬教師權益,教育局依法審酌該師未有教師法第14條及第15條所定而必須予以解聘的情事,因此於今年127日核准退休申請。


教育局強調,為保障幼生權益,針對該師教學失當行為,教育局仍要求學校調查工作持續進行,若確有教學不力構成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情事,教育局將依法於教保系統註記,該師之後將無法再至全國各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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