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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胡錫進指出,張庭共關聯90家公司,還是77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其中多家今年才成立的公司已經註銷,更曾一天內註銷9家公司,至於林瑞陽則關聯53家公司,其中陶虹在11月時退出另一家與張庭、林瑞陽合夥公司,「大家看是不是有點亂?」
胡錫進說,演藝明星經商是世界性現象,因為明星能吸引注意力,聚攏人氣,這有可能就是錢,「但一個人辦幾十家公司,這中間在倒騰什麼,是值得打問號的」、「通常搞出一堆公司有利於做空利潤和避稅,另外可把與合作夥伴共同開展的業務,轉移到其他公司裡」。
「即使張庭夫婦沒有違法的惡意,他們能否管理好這麼多公司,讓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操作不碰到法律紅線,也是挺玄乎的一件事」,胡錫進語帶質疑地說。
胡錫進直言,明星能真正成為成功商人的都是鳳毛麟角,經商不僅要懂市場還要了解法律,最後是艱苦的付出和對市場風險的承擔,「舒舒服服就能把名氣轉化成上市公司般的高價股權,那對絕大多人來說都是作夢」。(編輯:楊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