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捲羅東土地弊案 宜縣府2官員收押禁見

▲宜蘭縣長林姿妙昨遭檢廉搜索,檢方訊後14日將她請回。(圖/民眾提供,2022.1.14)
▲宜蘭縣長林姿妙昨遭檢廉搜索,檢方訊後14日將她請回。(圖/民眾提供,2022.1.14)

記者潘千詩/綜合報導

宜蘭縣政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昨遭檢廉搜索約談,訊後遭檢方聲押禁見。宜蘭地檢署今(14)日召開羈押庭,經分別訊問2人及檢察官提出的事證,認定2人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貪汙罪,且有諸多細節及疑點仍待調查釐清,有相當理由足認2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下午3時許當庭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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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宜蘭縣長林姿妙官邸等地13日遭檢廉大動作搜索,有媒體報導,是因當時身為羅東鎮長的林姿妙,2018年間代表國民黨參選縣長期間,遭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指控,其子女經營的益興礦業涉嫌濫墾山坡,造成下游白米溪淤積,颱風來恐淹水,要求林姿妙說清楚。

檢廉13日發動偵查作為,將林姿妙、大女兒林羿伶、二兒子林佑澤一併約談到案,複訊後將3人請回,僅聲押禁見吳朝琴、吳東原2人,至於羅東鎮公所行政室主任趙竑勳(前經建課長)、課員黃耀智、前宜蘭縣議員劉石純、地震處長楊崇銘等6人各依圖利、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以10萬元至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另有媒體報導,吳朝琴、吳東原承辦開發經費約50億元的「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涉圖利多名地主免課徵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及田賦,檢方複訊後,為避免2人與林姿妙等高層勾串,因此聲押禁見。

對於案情,宜蘭地檢署僅透露,涉及羅東土地弊案以及財產來源不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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