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民黨立委溫玉霞質詢時,邱國正答覆表示,國防部研擬後有幾個方案,會向長官作報告,而目前仍在研擬階段,今年一定會有結果,公告一年後會實施。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提醒軍事訓練役役期要延長,就必須要修法,因為法定役期就是4個月,邱國正回應表示,不準備修法,因為修法過程太冗長。羅致政再度提醒,不修法只有兩個選擇,軍事訓練役維持4個月,或是義務役役期1年,1年役期是不需要修法,但軍事訓練役延長要修法。邱國正證實有這考慮。
依據《兵役法》第16條規定,常備兵役區分為三類:現役為以徵兵及齡男子,經徵兵檢查合格於除役前,徵集入營服之,為期1年,期滿退伍;軍事訓練為經徵兵檢查合格男子於除役前,徵集入營接受4個月以內軍事訓練,期滿結訓;後備役為以現役期滿退伍或軍事訓練結訓者服之,至除役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