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校園菸害防制 教育部建議校規嚴禁電子煙

▲教育部國教署今(5)日指出,已將電子煙納入校園菸害防制內容,並要求各級學校納入校規規範管理,嚴禁教職員工生攜帶及吸食。(圖/NOWnews資料照)
▲教育部國教署今(5)日指出,已將電子煙納入校園菸害防制內容,並要求各級學校納入校規規範管理,嚴禁教職員工生攜帶及吸食。(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針對近來引發討論的電子煙,教育部國教署今(5)日指出,已將其納入推動校園菸害及藥物濫用防制內容,並要求各級學校納入校規規範管理,嚴禁教職員工生攜帶及吸食,同時也推動電子煙防制素養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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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表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全面禁止吸菸,但近期卻有標榜新奇酷炫的電子煙相關產品在校園流竄,業者用「比較健康」、「不會有二手菸問題」、「改抽電子煙可幫助戒菸」等不實說法誤導大眾視聽,也影響青少年及學童對電子煙的正確辨識與認知。

為保障師生健康,國教署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辦理「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推動電子煙防制素養教材,協助師生瞭解電子煙的構造原理、非法添加物造成使用風險及成癮等。

國教署建議各級學校辦理相關防制措施,包括將電子煙納入校規規範管理,並禁止教職員工生攜帶及吸食;透過教育宣導,將電子煙危害納入推動校園菸害及藥物濫用防制內容;加強監測機制,協助追查校園電子煙來源,將蒐整資料函請縣市衛生單位追查成分及來源;於健康領域課程內適當單元融入菸(含電子煙)害防制教學。

國教署指出,目前規範管理電子煙的相關法律有藥事法、菸害防制法,製造、輸入或販賣含有尼古丁等電子煙,違反藥事法者可處以徒刑,而宣稱具有「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說法,也可處罰緩,違法物品則沒入銷燬。

行政院已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草案將禁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並納管加熱菸等菸草產品,同時禁止電子煙、加味菸及細支菸販售,並禁止菸品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口味的添加物,盼讓青少年免於菸品成癮危害。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未滿20歲不得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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