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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上午9時許,戚女見丈夫外出上班,公公仍坐在客廳,不聽她指示如廁,她先請外勞回房間後,再次對公公施虐後將公公關在浴室內,外勞多次勸阻也無用,直到下午4、5時許,外勞到浴室幫公公更換衣物時,發現公公身體冰冷、已死亡,戚女再撥打電話叫救護車,但公公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涉犯家暴傷害致死罪。
更一審期間,戚女在丈夫、母親陪同下出庭,她大部分時間都在法庭上「站著」。法官問她案發過程,她說「我真的忘記了」,而她在最後陳述時仍不斷強調,「我真的生病了」,並不斷向法官說「對不起,我錯了。」
律師主張,戚女沒詐病,指戚女有家族病史,包括母親、大姨、表哥都有精神疾病,戚女「無法預見」她這樣做會造成公公死亡。丈夫表示,結婚的時候並不清楚妻子的病症,這件事不管是對太太或是對父親,他都有照顧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