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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完庭後,黃季敏要離開法院時,見安檢門外有媒體守候,黃與友人立即折返,見四處沒有其他出口可躲,黃季敏只好將帽子戴上,緊貼友人身旁、撐傘離去。
2009年,黃季敏以身體健康為由自消防署退休,2011年台塑集團六輕廠區發生連環爆炸,在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牽線下,黃季敏於同年5月受聘至台塑負責工安、消防業務,但2012年8月,調查局突搜索黃季敏台塑辦公室,結果搜出黃金條,黃被戲稱為「黃金署長」。
檢方指控,黃在「亞航」、「無線電」等8項採購案中,事先將採購訊息透露給弟弟黃文宙,讓弟弟的公司得標,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弟弟將部分獲利給予黃季敏並代為投資,在黃季敏卸任後將款項洗給黃;黃另於消防署辦理建置案、維護案時,不法圖利台標公司,台標獲利1億871萬4299元、1億1933萬514元。
2012年,北檢起訴黃季敏,並批他「A人民防災救命錢」,還求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