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農會法 中市議員王朝坤遭取消參選資格

▲中市議員王朝坤因涉違反農會法遭判緩刑,中選會取消參選資格。(圖/資料照片)
▲中市議員王朝坤因涉違反農會法遭判緩刑,中選會取消參選資格。(圖/資料照片)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今(14)日召開各直轄市議員參選資格會議,台中市第4選區(豐原、后里)現任市議員王朝坤因涉違反農會法遭判緩刑4年,中選會今取消王朝坤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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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委會表示,台中市不符合規定者共1人,為第4選舉區王朝坤,因共同犯農會法第47條之11項第2款之交付財物罪,案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6月,案雖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惟1081023日上訴駁回,並判決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案於1081023日確定,且於11192日登記期間截止前,保護管束執行未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5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4選區(豐原、后里)尋求連任市議員王朝坤以無黨籍參選,屬於黑派且兼任鎮瀾宮董事。日前后里區競選總部成立,藍、綠台中市長參選人盧秀燕、蔡其昌先後站台,紛紛上台力挺,尋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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