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淑峯、金中玉貪污遭判刑 中選會:不予登記為候選人

▲新北市議員何淑峯(左)與金中玉(右)因貪污遭判刑,中選會4日公告重為審定結果,兩人依法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圖/取自新北市議會網頁)
▲新北市議員何淑峯(左)與金中玉(右)因貪污遭判刑,中選會4日公告重為審定結果,兩人依法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圖/取自新北市議會網頁)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4日電)新北市第4屆議員選舉第3選舉區參選人何淑峯、第9選舉區參選人金中玉日前因貪污遭判刑,中選會今天公告重為審定結果,兩人依法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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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何淑峯及金中玉分別申請登記新北市第4屆議員選舉第3、9選舉區候選人,但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最高法院10月27日判決確定,何淑峯遭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褫奪公權4年,金中玉處有期徒刑3年10月、褫奪公權3年。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2款規定,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何淑峯、金中玉在此次登記截止後,候選人名單公告前判決確定,其登記程序仍未完成,因此經重為審定後資格不符,將由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函知兩人不予登記為候選人。(編輯:謝佳珍)1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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