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頭香遞件借嘸場地 林佳龍競辦轟侯黑箱作業、行政獨裁

▲林佳龍競辦稱搶頭香遞件,卻借嘸選前之夜的造勢場地,批評侯市府黑箱作業、行政獨裁。(圖/林佳龍競辦提供)
▲林佳龍競辦稱搶頭香遞件,卻借嘸選前之夜的造勢場地,批評侯市府黑箱作業、行政獨裁。(圖/林佳龍競辦提供)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競選辦公室今(10)日召開「打破新北路權黑箱,抗議侯友宜行政獨裁」記者會,說明租借選前之夜場地一事,質疑為何侯友宜選前之夜可「借板一送區運路」,呼籲侯市府說明白、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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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李晏榕說明, 9月19日林佳龍競辦就發函板橋區公所工務科,申請11月24日到25日借用板橋區「公館街、區運路(新站路到海山路段)」路權,9月22日收到區公所回覆申請末依「新北市政府核發使用道路同意書作業原則」規定的前7至30日內申辦,因此不核准。

李晏榕說,上月25日競辦同仁一早7時許多就到板橋區公所排隊、第一個進去遞公文申請區運路11月24日至26日間路權,當日也留有蓋上區公所總收文章的簽收回執聯,未料11月3日區公所回文,因板橋第一運動場前廣場已有聯合晚會,考量人潮進出動線及疏散計畫「歉難同意申請」。

李晏榕認為,這個申請駁回非常有問題,顯現侯市府路權黑箱,板一前廣場是向市府體育處申請、區運路路權則是向板橋區公所,林佳龍競辦依規定及公所提醒在10月25日第一個送件申請區運路路權,質疑為什麼侯陣營可以「借板一送區運路」?

李晏榕說,2014年立法院長游錫堃選前之夜同樣因借場地遭打壓,甚至被警方舉牌說是非法集會,國民黨長期執政下的新北市府「路權黑箱、行政獨裁」,希望侯市府正面回答今日競辦記者會的提問。

政策中心執行長王義川說明,按照新北市規定,要使用區運路路權須在一個月前登記,因此林佳龍競辦在10月25日當天一早「搶頭香」遞件、也取得收文章,後面卻如石沉大海般,一直等到競辦在 11月7號提出疑問,隔天才收到「不能辦」的通知,公文上載明公所的發文日期是11月3日。

王義川質疑,林佳龍競辦發現,在10月25日到11月3日間,板橋區公所、海山分局有舉辦區運路會勘並且核准雙車道路權,但時序上明明就是林佳龍競辦第一個申請,質疑這段時間到底是誰申請,會勘的參與人員做了什麼決定,又為什麼核准。

王義川出示在區運路辦理活動的路線規劃圖,回擊區公所以「疏散動線」為由否決林佳龍競辦借用場地,他說,林佳龍陣營和侯陣營辦理活動間不僅有深丘福德宮隔開,就連疏散路線也完全不同,而且全部都是開放空間,有什麼困難。

王義川強調,不管動線如何,大家都可以好好商量,用這種壓霸的手法,只會讓大家心情很不好,選舉是很快的事情,今天也提出疏散方案,請侯市府好好說明。針對外界質疑侯市府已核准林佳龍團隊在板橋第二運動場使用一事,王義川則回應,侯陣營自己也申請「板一前廣場」,而不是「板一運動場內」,因為無論板一、板二運動場內都是封閉場域,考量疏散困難「侯市長自己也借場外、不借場內」。

何博文說,今年8月17日侯友宜才獲國民黨提名、10月10日競選團隊陸續進駐,今年5月能借板一前廣場到8月侯友宜獲提名間「侯友宜是否競選連任是謎」,他並質疑5月份是哪個幽靈團隊幫侯友宜申請,因為在不尊重候選人情況下就選前之夜場地擅作主張,顯然不合常理,但5月份就有人借用板一前廣場、區長也說不知是誰借用,僅說是重要大型群眾集會。

何博文指出,針對板一前廣場侯市府第一時間說是「個人申請、牽涉個資不能公布」、第二時間又說「侯陣營去申請」,是誰去申請、申請名目是什麼,是否有掛羊頭賣狗肉。何博文表示,區公所大可在競辦9月申借區運路路權時,就說明「5月申請板一前廣場還附送區運路路權」,不用讓競辦在 10月25日上午專人親自遞件,批評根本是「只許侯市府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李坤城表示,侯市府不敢出借區運路最大的問題,是不希望當兩方在辦活動時被發現「勢均力敵、旗鼓相當」的競選感,他強調,侯市府如果怕輸給林佳龍,可以去動員,「如果真的覺得會贏 40 萬,何苦連區運路都不讓?」同時拿嘉義市的選前之夜舉例,雙方陣營都隔著噴水池舉辦活動,呼籲侯友宜不要像朱立倫打壓游錫堃,用行政權強壓,反而激起新北市民的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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