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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男拒檢逃逸,連撞兩輛轎車不僅得吞高達9萬8000元的44張罰單,還要依妨礙公務、毀損罪偵辦。(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闕男拒檢逃逸,連撞兩輛轎車不僅得吞高達9萬8000元的44張罰單,還要依妨礙公務、毀損罪偵辦。(圖/記者郭凱杰翻攝)](https://media.nownews.com/nn_media/thumbnail/2022/11/1668657752233-8fb38ace13974d6196a6b171a9dbf57a-300x209.jpg?unShow=false&waterMark=false)
苓雅分局偵查隊長陳仁正指出,案經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全力查緝,先於16日晚間22時50分在鼓山區逢甲路尋獲該部自小客車,案經擴大調閱監視器並逐一清查比對犯嫌身分後,鎖定闕姓犯嫌(男、59年次)身分後,專案小組經過漏夜偵辦追查,終於「案發11小時」內,即今(17)日8時30分在三民區寶安街查獲將其查緝到案。
闕嫌因未定期報到採驗,遭警攔查後心虛才駕車衝撞逃逸,全程所涉相關交通違規包括:紅線臨時停車:1次,可處罰鍰新臺幣(以下幣別同)300元;闖紅燈及紅燈左轉共15次,合計可處罰鍰40500元;紅燈右轉共7次,合計可處罰鍰4200元;未打方向燈共11次,合計可處罰鍰13200元;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共6次,合計可處罰鍰5400元;拒檢逃逸可處罰鍰20000元;無照駕駛,可處罰鍰6000元,肇事逃逸2次,可處罰鍰9000元,綜合上述交通違規次數合計44次,總罰鍰金額為9萬8600元。
苓雅分局表示,警方執行勤務攔查時,駕駛人依法有義務配合,如有違規行為時,應配合受檢,切勿心存僥倖加速逃逸,以免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因不聽制止接受稽查而逃逸交通違規,除罰鍰外,並會吊扣駕照,請駕駛人遇稽查時應依法受檢,以免得不償失。警方針對不符稽查逃逸行為,將秉持嚴正執法立場,依法究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