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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回應,教務處已於10月4日接獲具名檢舉函,具體提出鄭文燦的碩士論文涉及抄襲。教務處在審查必要條件後,依「國立台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確認受理;並依規定交由原屬學院–社會科學院成立審定委員會審定此案。社科院也依據處理要點規定,組成審定委員會,依照學術倫理調查處理程序辦理審定作業。
社科院完成審定作業後,已將其審定報告書及會議紀錄送交教務處核定。經教務處確認審定會的成立及審議過程,以及審定書的報告內容,教務處同意審定書的報告內容及建議。台大並已將調查結果通知檢舉人、被檢舉人及函報教育部。
台大重申,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要求,台大堅持此一標準,不會含糊以對,以維護立校近百年的學術名譽。
另外,有關台大教授陳明通的相關調查。台大表示,現仍依學校程序調查中,尚無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