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國會決議修法 允他國轉運瑞士製武器援烏

▲瑞士國會安全政策委員會投票通過,要求修法開放第3國可將瑞士製造的戰爭物資轉運至烏克蘭。圖為瑞士國旗。(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瑞士國會安全政策委員會投票通過,要求修法開放第3國可將瑞士製造的戰爭物資轉運至烏克蘭。圖為瑞士國旗。(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

(中央社日內瓦24日綜合外電報導)瑞士國會安全政策委員會今天投票通過,要求修法開放第3國可將瑞士製造的戰爭物資轉運至烏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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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報導,根據瑞士「戰爭物資法」,只要接收國處於國際武裝衝突,出口請求將無法獲准,因此瑞士至今都不許他國將瑞士製造的武器轉出口至戰亂中的烏克蘭,以符合瑞士嚴謹的軍事中立原則。

不過,瑞士國會的安全政策委員會今天以14票同意、11票反對通過動議,要求修改戰爭物資轉運規定。

安全政策委員會在聲明中指出,這項動議主張「若有違反國際禁止使用武力的情況下,尤其是俄烏戰爭」,應可撤銷這項「非再出口」聲明。

但動議內容也留有但書,若撤銷「非再出口」聲明對瑞士外交政策構成「重大」風險,瑞士政府仍可決定維持禁止轉運。

動議內容有待全體國會批准後才會實施。

委員會考慮提出2點建議,其一是當聯合國大會(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至少2/3成員認定國際存有非法使用武器下,可撤銷「非再出口」聲明。

其二是制定一套緊急法令,即在俄烏戰爭之際,只要是確定戰爭物資將運往烏克蘭的情況下,將使「非再出口」聲明失效。

聲明指出,相關修改應迅速上路並實施到2025年底,「委員會多數成員認為,瑞士應透過向烏克蘭提供更多重要援助以保障歐洲安全」,少數成員則擔心將戰爭物資運送至烏克蘭恐危及瑞士中立地位。

但多數仍認為,擬議的修改可在符合瑞士中立立場下進行,「因為新規定並不允許直接向衝突地區出口戰爭物資」。(譯者:張茗喧/核稿:徐睿承)11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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