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13航點開放申請包機!最快「清明節前7天」飛

▲今(17)日民航局公布,對於未恢復定期航班的13個航點,明(18)日起開放申請包機。(圖/記者林調遜攝,2023.02.04)
▲今(17)日民航局公布,對於未恢復定期航班的13個航點,明(18)日起開放申請包機。(圖/記者林調遜攝,2023.02.04)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

兩岸復航開放5航點、10定期航班,今(17)日民航局公布,對於未恢復定期航班的13個航點,明(18)日起開放申請包機,首批航空公司可於獲配航權額度內於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慶假日前後各7日申請飛航客運包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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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今說明,依大陸委員會3月9日公布的「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之規劃」,於現行5航點持續執行及疫情可控風險下,經評估後開放10個定期航班航點。對於評估有需求但無條件恢復定期航班的航點得申請包機,共計13個航點,包括瀋陽、無錫、海口、長沙、西安、濟南、合肥、南昌、天津、溫州、大連、桂林、徐州。

有關13個包機航點,民航局表示,航空公司可於獲配航權額度內於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慶假日前後各7日申請飛航客運包機;另對於緊急醫療、人道考量等特定旅運需求亦加以考量,航空公司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程序申請包機飛航。後續將視執行情形持續滾動檢討。

民航局進一步指出,航空公司應依《民航法》相關規定於起飛前10工作日檢附包機申請書及包機合約副本等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始得飛航。實施日期自3月18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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