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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檢察官主張,酒駕是大家關心的議題,假如有國民參與及量刑,有助於案件更貼近人民的感受,且酒駕案件不複雜,而且選任時,辯護方可踢除有疑慮的候選國民法官人選,更要對國民的素質及制度有信心。
死者家屬委任的告訴代理人游敏傑律師表示,李佳修之前已經有聲請書進來,希望不要適用國民法官制度,家屬聽到後先是哭,再來就是表明,希望能夠繼續適用國民法官參與審理。
游說,家屬不管有無和解、不在乎賠償金額,比較在乎是否能適用國民法官程序,不因認罪就可獲得輕判,逃避國民法官的適用。
檢方指控,2022年11月14日凌晨4時許,李佳修酒駕行經行政院旁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因煞車不及撞翻前車,造成前車駕駛王男枉死。警方到場後,李男還襲警、奪槍,最後遭警開2槍制伏。其他友人見狀非但不畏懼,反而更激動,連記者也遭推打傷。
檢方依酒駕致人於死、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妨害公務等罪將李男起訴,且因本案符合《國民法官法》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成為台北院檢首起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