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文創法嚴懲黃牛、業者改賣熟客 粉絲盼訂專法

▲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販售黃牛票者,處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罰鍰。(示意圖/取自Pixabay)
▲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販售黃牛票者,處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罰鍰。(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處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罰鍰、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以下罰金等方式,嚴懲黃牛。有黃牛業者已經在臉書讓票社團,聲明只賣熟客、售藝術品原讓票券、退出台灣地區票務等;由粉絲組成的屠牛小分隊發聲明指出,「類黃牛」行為究竟可否開罰,法條中無特別說明,有待行政及司法機關認定,未來希望政府能制定黃牛專法,管理各式黃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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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文創法》修法將黃牛行為定義為「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及「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10倍至50倍罰鍰;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文化部已與警政署、刑事局、負責網路偵查的偵九大隊,以及下半年演唱會最頻繁的高雄市政府,優先建立溝通管道,將以「聯合打牛小組」,共同查緝機器掃票、高價轉售等黃牛行為;研議最高10萬元檢舉獎金;針對實名制會優先採持續輔導、鼓勵作為。

該條文於12日三讀通過後,有黃牛業者在臉書讓票社團聲明,為響應政府文創法案,不再代購票券,改售珍藏藝術品,原價讓出韓星太妍演唱會門票,還有黃牛業者聲明只賣熟客或熟客介紹;但也有大型黃牛業者宣布待新法正式實施後,不再提供台灣地區票務業務,轉戰販售國外演唱會門票,若民眾有需要,可引薦香港、新加坡、中國團隊代刷台灣票券。

屠牛小分隊聲明指出,文化部雖已於多次會議中,公開表示換票、綁售、提出無關要求(如性剝削)等皆屬黃牛行為範疇,但文化部在修法說明中,卻無針對上述「類黃牛」行為進行規範。既文化部已表示將與警政署、刑事局、偵九大隊及地方主管機關、警察局共同組成「聯合打牛小組」,展現政府徹底掃蕩黃牛的決心,小分隊期待各級有關部門能於執法時通力合作,以確實履行文化部的承諾。

屠牛小分隊表示,本次修法已將「加價轉售」及「以不正方式購票」等納入違法行為範圍,檢舉措施亦有入法,小分隊甚感欣慰。然「實名制購票」仍未納入法條及立法說明中,而僅以附帶決議通過「以獎勵、補助或行政協助等措施鼓勵業者實施實名制」,實際效果如何仍有待後續追蹤;而其他諸如「類黃牛」行為究竟可否開罰,既法條中無特別說明,便有待行政及司法機關認定,小分隊也期許相關機關,切勿寬待此等擾亂社會秩序、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

屠牛小分隊提到,本月初曾投書教育部長信箱,盼教育部關注黃牛亂象衍伸的詐騙與性暴力問題,加強各級學校宣導,望能保護兒少不受網路票券交易所隱藏的危險所害。

屠牛小分隊日前收到國教署回覆,表示將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使各級學校每學年辦理3場以上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並納入網路安全及正確使用網路之知識、「性」不得作為交易對象的宣導及性剝削犯罪的認識等議題,作為教育宣導或課程主題,以強化學生對性剝削態樣及網路安全之認知;另各級學校於學期初辦理的「友善校園週」活動,也已將詐騙防治納入宣導議題,提醒學生慎防各類詐騙手法及模式,以免受害。

屠牛小分隊指出,由於本次立法院會期到5月底,若無法在月底前通過法案,勢必會變成一場延長戰,作為主管機關的文化部,雖在面臨各種考量時總是顯得過於保守,所幸多數朝野立委皆有打擊黃牛的共識,才能在本會期內通過三讀程序;法條通過只是開始,待詳細的檢舉辦法出爐、新制正式上路後,小分隊將持續監督實務上防制黃牛的效果,更期待文化部信守諾言,透過獎勵補助等方式,輔導並促進主辦業者採取實名制售票。

屠牛小分隊表示,先前曾提出制定專法以充分管理各式黃牛行為,並配合實施「購票、取票、驗票」三階段實名制的建議。加上現況仍有體育賽事票券、醫療、購物等其他領域的黃牛問題,亦亟需政府正視與處理。望本次針對藝文表演票券所增修之屠牛條款,能作為遏止黃牛亂象的先鋒,也盼各產業跟進。更期盼未來政府訂定專法,以完善本次修法未竟之處,全面守護民眾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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