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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獲報,曾男自2019年起涉嫌在台銷售非法基金遭,遭北檢起訴後,案件仍在審理期間,該公司仍繼續非法販售澳豐AA基金,初估在台受害人損失金額約1000多萬元美金,換算約新台幣3億多元。直到上個月,曾男才被判2年3月,北檢認為判太輕,已提起上訴。
台北地檢署8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7路搜索、約談曾男及兆富經理、業務人員等14人到案。
檢方漏夜偵訊後,認為曾男等人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諭令曾男新台幣6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分別以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