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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局進一步表示,「高雄市市4及灣市2市場用地BOT案可行性評估計畫總結報告書」內容所述捷運設施安全議題,主要為會議中討論評估開發案之可行性參考,文中提及LUR26隧道乙案,建商亦依據「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規定執行。本案建商提出相關安全評估及應變計畫經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審查通過於112年2月16日同意復工,目前相關監測仍持續進行中,相關數據均在安全容許範圍內。
捷運局說明,「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的立法目的,即為確保捷運限建範圍內之工程行為對捷運設施的影響降到最低,潛盾隧道安全除施工前透過捷運主管機關(捷運局、高雄捷運公司)會商外,施工中並藉由專業機構(如技師公會、各大工程學會等)之把關,以確保捷運設施的安全。過程審慎嚴謹,請民眾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