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事件零容忍!文化部檢討逾130項獎補助要點、增撤回機制

▲有關近期藝文、影視界性平事件,文化部全面檢討逾130項獎補助要點,增撤回機制。(圖/文化部提供)
▲有關近期藝文、影視界性平事件,文化部全面檢討逾130項獎補助要點,增撤回機制。(圖/文化部提供)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台版MeToo延燒至藝文圈,遭指控權勢性侵、性騷的嫌疑人不乏藝術家、教授、策展人、藝術顧問等,藝術界日前提出連署,建請藝文相關機構增列性平條款於補助、受獎、聘雇、標案合約中,針對相關情事採取「零容忍政策」,逾3000人參與。文化部昨(17)日宣布,已全面檢討逾130項獎補助要點,增撤回機制,並修訂「文化部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放寬匿名或第三者揭露的受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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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知名小提琴家林昭亮遭控對多名女性音樂家性騷擾,日前發聲明強調「一生中從未試圖讓任何人感到不自在」,而他創辦的「台北大師星秀音樂節」形象連帶受波及,據悉,該音樂節今年3月獲得文化部400萬補助;還有藝術家遭控性侵,近期的演出也獲得文化部補助。

針對相關性騷、性侵事件,藝文界近日提出「藝術不染色:視覺藝術落實性別平等與公眾課責機制倡議連署」,呼籲在「公眾課責」之下,藝文單位運作資金來自於國家預算或是公民的稅金,更有必要加強公眾信用的基礎,也作為性平再教育的一部分。

因此,建請各級文化機關與藝文相關機構對職場性騷、性侵採取「零容忍政策」,並增列性平條款於補助、受獎、聘雇、標案合約中,盼所有政府機關的獎項、補助計畫、標案都對性平事件加害人予以暫停、終止、退回、拒絕,甚至求償。

連署還呼籲聘僱人員不滿30人的藝術中小型機構,應當讓藝術工作者也能獲得相應的保護;文化機構與藝術大學應完善性平申訴程序,以受害人保護和利益優先的精神,除受害者的心理諮商和法律協助更需要建立完善支援系統之外,在執行過程中也應秉持公正透明,避免性平委員的組成流於形式。

文化部表示,藝文產業經營較其他產業相對不易,尤其藝文工作須經長久準備期後始有成果得以獲得微薄收入,且藝文工作者多為個人接案,收入並不穩定,因此政府以更高預算比例補助各藝文產業發展。

文化部說,也因高政府資源的投入,在面對性平事件,文化部必須以更高的道德標準檢視,「避免以國家資源間接強化不平等的權力資源關係」,同時,亦須衡酌藝文團隊整體發展、權益及其他藝文工作者的照顧,以免因個別加害者的作為重挫藝文產業發展。

文化部說明,在整體獎補助機制方面,已全面檢討逾130項獎補助要點,加入「如有違反勞工、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得視情節輕重撤銷或廢止補助,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款項」規定,以建立未來發生類似情況的撤銷或追回款項依據;同步要求各單位主動檢視已受獎補助對象是否有涉及性平metoo事件。針對個案處理,則邀集法律、性平、社工等專家共同加入,成立性騷調查委員會進行專業訪談及討論,以擬定適當的處理方式。

文化部強調,藝文產業是一個最能表現人類價值的工作,面對此波事件,文化部期盼能溫暖撫慰受害者及整體藝文界的傷痛,也希望提醒所有藝文工作者,應以更高的道德標準自我要求,以真正實踐及回應各界的期許,「以文化豐富大眾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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