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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鐵路警察局表示,該名男於台鐵基隆站月台以手推擠1281次區間車車廂後空翻跑跳,其行為疑似違反鐵路法第68-1條3款「以他法妨害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七堵派出所員警執行網路巡邏發現上情後,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查明行為人身分,確認該民眾在基隆站月台以手推擠1281次區間車車廂後空翻跑跳,將通知其到案說明,最重恐遭罰100萬元罰鍰。
另台灣鐵路管理局則稱,依據台鐵局旅客運送契約第6點規定,旅客於車站或車廂內,未依台鐵局公告或站、車人員提醒,有妨礙乘車與候車秩序、安全、動線等行為,若經勸導未改善者,台鐵得拒絕運送、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