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追行車糾紛!意外破獲女子遭囚禁性侵 險遭40萬賣往泰國當豬仔

▲警方於去年間接獲報案,處理一起行車糾紛,赫然發現一名21歲女子慘遭囚禁,準備以40萬元賣往泰國,期間女子還遭毋、葛姓男子性侵。(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警方於去年間接獲報案,處理一起行車糾紛,赫然發現一名21歲女子慘遭囚禁,準備以40萬元賣往泰國,期間女子還遭毋、葛姓男子性侵。(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2022年間,新竹警方處理一起行車糾紛,卻意外破獲女子被當豬仔囚禁,準備被賣往泰國,甚至在女子囚禁期間,還慘遭2男輪流侵犯。全案共8人涉案,法院一審判處八月到四年六月不等刑期,其中4人上訴,二審高院審酌嫌犯已與女子和解等二審,日前撤銷改判,略減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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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警方於去年間接獲報案,處理一起行車糾紛,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張、何、葛3名男子涉嫌重大,隨即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逮人,未料破門而入時,竟發現一名21歲女子慘遭囚禁,且已辦好護照、打完疫苗,準備以40萬元賣往泰國,囚禁期間,女子還遭毋、葛姓男子性侵。

檢警追查發現,女子積欠陳姓前男友14000元,陳男遂找來友人程姓男子幫忙討債,逼女子簽下50萬元本票。之後女子因無力償還,程男又找來張、何、毋、葛姓等4人,將女子擄走拘禁,並用電擊棒等凌虐。之後程男等人又聯絡張姓、陳姓友人,安排黃姓、呂姓人蛇,談妥將女子以40萬元賣往泰國,所幸警方及時發現,女子幸運獲救。

案經新竹地院一審,判陳姓前男友、程男各7月、8月徒刑;毋、張、何、葛、程5男依買賣人口未遂罪,各判3年4月到4年6月不等徒刑;陳、張依媒介買賣人口罪,均判1年1月;毋、葛以強制性交罪,判處各3年10月、3年2月。

而毋、葛、陳、程4人上訴,二審高院認定,毋男已支付15萬元和解,買賣人口罪降為3年8月、強制性交改判3年6月;葛男因智力偏低而免服兵役,買賣人口罪減判為3年10月、強制性交罪酌降為3年1月;陳男因和解而改判6月;程男須扶養父母,恐嚇罪改判6月,但買賣人口罪維持3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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