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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不住誘惑想賺「快錢」,想方設法偷渡出國,結果錢沒賺到就先吃上牢飯。法院判決結果為,被告人吳男犯了偷越國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千元。被告人黃男犯了偷越國境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千8百元。被告人楊男也是犯偷越國境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千8百元。
事件在中國網路上引起廣泛討論,有民眾怒批3人「明知道是去做詐騙還義無反顧,根本不值得同情」、「其實大部分去緬甸都不是被騙的,而是想著騙別人來著」。更多人則打趣的說:「沒文化,騙子界也瞧不起你」、「詐騙公司也要提高員工素質了」、「文盲被詐騙犯歧視」、「能帶倆腰子完整無缺的離開緬甸,也是人才了」、「連腰子都得有文化」。還有人質疑吳男:「他還挺執著,去了一次又一次,不能做點別的嗎」、「他前前後後被拒絕了那麼多次,那麼想去,不能回來學學打字嗎」。